生活质量高低。近日,莎车县人民法院受理了20余件因供暖未交费引发的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供热公司将20余户拖欠暖气费的住户诉至法院,虽然金额不大,但双方争议可不小。
莎车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批量案件后,诉讼服务中心通过多元解纷机制将案件一次分流至诉前调解室,采取“法官+调解员+书记员”的方式进行化解。
“暖气不热为什么要交暖气费?”“我公司的供暖室内温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你们都拖着不给,公司怎么经营?”……,调解中,住户们情绪激动,称欠费原因是供热公司所供暖温度不达标,并非有意拖欠。在了解双方的争议焦点之后,承办法官向王某、张某等20余户被告讲解双方之间的供暖合同关系,同时也指出供暖公司未及时改进也存在一定问题。供热公司表示其将加强公司管理,及时解决住户家中不热的问题并同意减免部分住户的取暖费,20余住户当即支付了拖欠的供暖费用。
法官提示:
1.如果在供暖期间发现室内温度不达标,应立即给供热单位或供热监督部门拨打电话,由供热单位、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上门测量室温,或者委托具有室温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书面测量记录。
2.热源是商品,用热需付费,供热公司也要畅通与用户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检修,对住户反馈的问题做到早发现,矛盾早解决,供热不中断,费用才能不拖欠。
今后莎车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法院+N”解纷模式,充分发挥调解的优势,引导各方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拓宽矛盾化解途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