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未按时缴纳房租,房东将房门上锁,此行为是否合法?
近日,莎车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2020年5月31日,董某租赁了某物业公司7号、8号、9号商铺用于经营摄影行业,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自2021年7月15日至今,董某一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经某物业公司多次催缴,董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某物业公司为防止董某转移商铺内的摄影器材等财产,索性将商铺上锁,致使董某无法进入商铺。后某物业公司又将董某诉至法院,请求董某支付租金145650.66元。
庭审中,双方各不相让,物业公司认为董某应该按照合同按时支付租金,董某不支付租金物业公司就有权将商铺上锁。董某则认为,其多次与物业公司联系商议房租事宜,但物业公司将门上锁,致使其无法经营,给董某带来损失。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件的争议焦点后,随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到双方的合法权益,从合同内容及违约责任等方面向原、被告双方释法析理、分析利弊,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董某愿意分期支付某物业公司房屋租金104292.56元。至此,双方之间纠纷之“锁”彻底打开。
法官说法:房屋租赁期间房东私自将租赁房屋上锁,影响租客正常使用的止损措施并不妥当。在日常生活中,对于侵犯到自己合法权益或者不履行合同等问题,我们应当采取合法有效的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采用过激方式不但无法解决问题,还有可能将矛盾激化,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