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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法院丨农村建房起纠纷,诉前调解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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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艾尔西丁·阿布都莫明  发布时间:2023-11-08 16:15: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莎车县人民法院荒地人民法庭发挥诉前调解高效、便民的优势,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将纠纷化解于诉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初,原告艾某与荒地镇某村麦某签订《房屋施工协议》,约定由艾某承建房屋。房屋建成后,由于麦某对房屋质量存在质疑,不愿将剩余建房款25000元支付给艾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艾某无奈将麦某诉至荒地人民法庭。

为高效、快速解决双方矛盾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荒地人民法庭法官启动诉前调解程序,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刚开始,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为了缓和气氛,调解员采取了背靠背调解方法,耐心做各方的思想工作,晓以利弊。经过反复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原告在建房款上做出了让步,放弃了5000元,同意被告将剩下的20000元分期支付。双方随即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并就调解书进行了司法确认,该案至此圆满化解。该案件未进入诉讼程序就得到妥善化解,也未收取任何诉讼费用,得益于诉前调解高效便捷的优势,是认真贯彻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莎车县人民法院积极推动“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将一大批纠纷化解在了诉前。下一步,莎车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以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深挖多元解纷机制新内涵,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于源头,让“枫桥经验”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姜小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