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我已经收到了13万元的工伤赔偿款,太感谢你们了,让我拿到了救命钱”。近日,莎车县法院执行干警经过不懈努力,成功执结了一起工伤赔偿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工伤赔偿款一次性执行到位,有效维护李劳动者合法权益。
吴某系周某、王某雇佣的工人,2020年9月,吴某在周某、王某承包的工地从事电焊工作,在干活时吴某从高处坠落,身受重伤,经送医抢救治疗后,经鉴定为一级伤残,需终身护理。申请执行人吴某曾多次与被执行人周某、王某协商要求工伤保险待遇,但遭到被执行人周某、王某拒绝,期间多次发生激烈冲突。2022年5月,申请执行人吴某将被执行人周某、王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与周某、王某双方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判决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周某、王某在十日内支付吴某医疗费、鉴定费、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4万元。判决生效后,周某、王某一直未支付赔偿款,吴某于2023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周某、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周某、王某仍未按期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过调查后发现,虽然被执行人周某、王某从2010年就开始从事建筑包工,但是近两年周某、王某承包的项目均未结算工程款,至今拖欠大量材料款,背负很多债务。经过多方调查,执行法官核实确认了这一情况。在核实过程中,执行法官联系了周某、王某目前施工的项目负责人胡某,在得知案件情况后,胡某当即表示愿意代周某、王某支付9万元赔偿款。考虑到吴某尚在医院治疗的实际情况,王某主动将名下的一辆汽车立即出售,所得出售款2.6万元,周某从朋友处借款1.4万元,周某、王某将筹集的13万元现场转账支付给吴某。执行法官在将被执行人周某、王某财产情况以及筹款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吴某后,申请执行人吴某自愿放弃1万元赔偿款。申请执行人吴某书面同意该案件做结案处理,案件执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吴某看着账户上的金额,眼含泪花,激动地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表示感谢。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该院干警的不懈追求,今后,莎车县人民法院将不断强化执行措施,做到既彰显执行速度,又释放执行温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