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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人民法院丨二手车买卖引纠纷,法官速调减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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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小东  发布时间:2023-12-25 11:45:06 打印 字号: | |

二手车虽较新车有价格优势,但是购买亦存在一定风险,由此产生的消费纠纷更是层出不穷。好不容易买了一辆心仪的二手车,开了一段时间后却发现是辆“事故车!”……近日,莎车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矛盾纠纷成功化解,既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2022年12月24日,原告如某从某二手车市场里的某汽车销售公司以95000元的价格购买一辆白色丰田汽车,并当场签订买卖合同。在后期使用过程中,车辆多次出现故障,原告如某通过查询案涉车辆,发现该车辆在2022年2月6日因重大交通事故受损,被保险公司赔偿122236.8元。原告如某认为被告某汽车销售公司在出售车辆时并未如实告知该车辆实际状况,故意隐瞒事实、虚假陈述,导致其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要求被告公司返还购车款、支付三倍赔偿金、违约金,共计300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如果将该案继续审理会涉及评估鉴定,将耗费双方当事人大量精力和财力,反而得不偿失,为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承办法官本着以最小诉累解决纠纷的原则,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最终原、被告均做出“让步”,被告某汽车销售公司一次性将购车款全部返还,原告如某将车辆予以返还并放弃三倍赔偿的诉求,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消费者应在有经营资质的二手车商处购车,签订详细的书面合同,明确车辆车龄、实际里程、主要配置等信息,并仔细查验车辆。如发现信息不符、协商不成,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二手车商亦应尽到交易上的合理注意义务,了解所出售车辆的真实情况,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否则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来源:民二庭
责任编辑:吐尼萨古丽·尼亚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