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莎车县人民法院丨交通事故起纠纷 诉前调解“枫”景好
分享到:
作者:马依努尔·吐尔孙  发布时间:2024-01-05 10:56:27 打印 字号: | |

“真没想到案件没开庭,就这么快解决了,不仅没花诉讼费,还节约了诉讼时间,非常感谢法院贴心的司法服务!” 原告艾某对法院工作竖起大拇指。

近日,莎车县人民法院交通法庭诉前调解委员会,充分运用法官和调解员的力量,快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3年8月2日,在莎车县昆其力克大队某路段,原告艾某驾驶的无号牌两轮电动车与被告阿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致原告艾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事后,原告向被告索要赔偿款无果,遂到莎车县人民法院交通法庭提起诉讼,请求被告赔偿损失19000元。

法官详细了解原告的诉求后,考虑到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将案件在交通法庭诉前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

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法官耐心细致的与双方当事人释法答疑,分析利弊,核算原告的赔偿明细,让双方能够平心静气的商讨解决方案,最终原告与第二被告某保险公司达成了和解意向,约定第二被告某保险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前一次性将赔偿款18000元支付给原告艾某。

近年来,莎车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达成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以及自行和解等方式,使大量案件成功化解于诉前,使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在诉前调解得到解决。

 
来源:民一庭
责任编辑:姜小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