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生效裁判文书也可能会“过期”?
不要让生效裁判文书“睡大觉”,
权利人应当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申请执行的期间多长?
申请执行时效如何算起?
什么情况下会中止、中断?
超过申请执行时效人民法院是否会受理执行立案?
一、申请执行的时效以及起算时间
申请执行的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二、时效起算何时开始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从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之日起计算。
三、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
申请执行时效中止是时效的“暂停”,申请执行时效待中止时效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其他障碍” 指: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如发生法定事由,申请执行时效会中断,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执行时效因申请执行、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四、超过申请执行时效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如果申请执行时效已经超过2年申请执行时效,法院仍旧会受理执行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一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被执行人未对申请执行时效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应对申请执行时效问题进行释明以及主动解释适用申请执行时效的规定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法官寄语:
第一、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不要让生效裁判文书“睡大觉”,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第二、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要留痕,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第三、被执行人如有异议可提出。如作为被被执行人,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已经超过时效,可通过执行异议程序提出异议。但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届满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