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将清理长期未结案件落到实处,坚持防增消存并重,激励惩戒并举,找准症结、创新举措、上下联动、强化监管。莎车县人民法院理清思路,找准症结,一案一策抓落实,取得较好的清积效果,坚持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基调、更强的措施推动长期未结案件全面清零,始终将超6个月长期未结案件清理纳入审判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抓在平时、管在日常、落在细处,清积化存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逐步形成“旧案”“新案”同步推进的良性运行态势,迅速打响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攻坚战、阻击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党建工作与执法办案深度融合。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高院、喀什中院关于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围绕清积降存、常态化清理、执法办案良性运转等工作重点,坚持抓思想比学习,抓能力比创新,抓作风比干劲,抓责任比实干。拓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支部品牌功能,把审判执行薄弱环节所折射出的责任问题作为压力点和着力点,利用“小切口”帮助干警剖析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思想、作风、能力、责任、精神状态等方面问题,通过支部谈心谈话、支部会议、办案经验交流等方式,促进干警业务能力与自身政治素质共同提高。
二是多措并举,建章立制与清积降存双向驱动。进一步健全完善绩效考核、审限管理、质量评查、鉴定评估期限管理,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运行,实现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长效化。将审判流程管理、审限变更和长期未结案件清理纳入审判管理重点。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落实超审限责任追究,对案件质量与效率加强监管。建立审判监督管理和审务督察联动机制,大力整治隐性超审限问题,对临近审限15日、 10日、5日采取倒计时提醒、催办、督办方式,对怠于履职,严重超期的案件进行评查、督察、问责,有效推动案件办理良性运转。
三是抓前端治未病,集中清理与源头治理同向发力。按照最高院张军院长提出的“公正与效率”的工作要求,坚持质量优先促公正,统筹兼顾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确保大部分案件在2/3审限内办结,为案件纠偏纠错预留时间。对于疑难案件,院庭长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强化院庭长日常监管,严控审限变更审核关口,杜绝因多次审限变更而导致长期未结案件发生。借助审判管理信息化方式加强案件排期、开庭、合议、裁判文书制作等重要流程节点的动态监控,及时提示、预警、通报,着力提升法官的案件审限意识。审管办结合流程节点管理,每天定期下发结案任务完成情况和临近审限情况。重点关注超4个月未结案件,持续加强对临近超6个月未结案件的案件跟踪、提示、督办力度,提早部署建立未结案件台账,明确结案计划、加强案件研究,实施一案一策精准推进,坚决杜绝人为拖延、消极结案现象,边清边积、边结边积问题得到根本扭转。
四是完善督办,杜绝“边清边积”和“前清后积”。为坚决杜绝“边清边积”和“前清后积”的现象发生。院党组每月召开2次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推进会,重点就清理长期未结案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坚决防止“边清边积”。建立审判执行周通报制度,每周滚动更新“长期未结案件清单”实时更新,动态监控。院领导采取适时约谈、挂牌督办、发函催办等方式,督促存量多、进展慢的庭室、法庭和承办法官提高效率、加快结案,坚决遏制“边清边积”情况发生。全面准确掌握积案底数和清理进度,切实把好清积工作节奏。截止目前审管办共下发了16期长期未结案件通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是梳理难点,帮助指导与考核激励同步协调。加大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帮助指导力度,对存在影响案件推进的管辖、送达、鉴定、异议等情形,严格移送时限和节点,院庭长统筹协调、研究推进。落实《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当事人鉴定提出及合议庭答复时限,规范鉴定事项及委托材料报送日期,严格3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60 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的要求,采取对第三方鉴定机构赋分管理的方式,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鉴定的机构考核减分降级,督促其工作提速。修订《莎车县人民法院绩效考核办法》,围绕公正、效率、效果三个维度,将审限内结案与积案清理纳入绩效考核,发挥考核对清积工作的激励与导向作用。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助力法院清理积案纾困解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