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谢谢法官,谢谢你为我们主持了公道,让我们这么多人悬着的心终于稳了……”莎车县某镇的村干部和村民们争着你一言我一语的把莎车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团团围住,争着和法官握手,个个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故事还要从2020年说起。2020年,莎车县某镇19个村1000余名农民给莎车县某畜牧有限公司预付184260元购买长毛兔及兔笼,三年过去,该畜牧有限公司未按照约定履行购销协议,也未退还预付款。该案虽然涉及每个村民的预付款在100元至600元之间,但是由于村民手中的证据还不充足,他们一想起这件事情就人心惶惶。
莎车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因该案涉及到11个村的众多群众,法院立即成立工作专班,由党组书记、副院长邓新玉同志担任组长,统筹协调立案、审判、执行部门领导及骨干力量集中办理系列案件,并邀请莎车县人民检察院协助调查。
为全面掌握案情,确保公正审理,7月28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孟祥辉带领承办法官本着“群众之事无小事”的理念前往某镇政府调查取证,走访11个村的村支部书记、大队长、会计、村委会主任等询问案件事实,以事实为依据,进一步核实证据,对80余名村民核查情况,制作询问调查笔录34份。
“老乡,你当时为购买长毛兔交了多少钱?”“你当时交钱的时候,有没有签合同、打条子?”有些村民语言交流表达不清楚,法官就一遍遍的耐心询问。“大队长,这个村民的情况你清不清楚?”“会计,当初农民交钱的时候,你有没有做个表格进行登记,有的话拿出来。”“书记,你们村怎么还有2个人没有来,是怎么回事?他们为什么没有来,你有没有他们的联系电话,赶快找人把他们找回来。”法官、村干部、村民就在村里的活动室日以继夜,只为尽快把群众的钱要回来。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此案在3周内结案。被告某畜牧公司虽然被注销,但是被告王某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100%持股股东。法院认定王某作为清算义务人在某畜牧有限公司未偿还完案涉债务的情况下,制作清算报告并注明“公司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等说明,并最终获得登记机关核准注销,属于“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情形,且股东作出决定公司注销后,如有遗留问题,法律责任与经济纠纷等,责任由全体股东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承担,王某系100%持股股东,亦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王某承担退还预付款的请求。
为查明案件事实,及时定分止争,有时“坐堂”已难以满足办案需求,法官须奔走于现场,深入矛盾纠纷发生一线了解查明案情,为公正裁判奠定基础。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莎车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不断深化诉源治理,法官主动走出法院大门,进社区、进乡村、积极走访、协调各方,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深入一线了解案情,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让群众感受到有法律的保护自己就能“稳心”,就能过上更加幸福的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