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至关重要。近日,莎车县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2024年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和《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这也是2023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之后,莎车县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两书一令”。为督促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其法定义务,纠正失职的家庭教育行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利。
钱某和赵某于2013年在婚姻登记机关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后二人因琐事发生争吵,感情出现破裂,无法共同生活,遂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当事人对孩子的抚养权争执不下,在争夺抚养权的过程中,却忽视了对未成年子女的陪伴和呵护。承办法官考虑到未成年子女正是需要父母呵护关爱、陪伴、教育的时候,为了更好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向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和《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告知其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如何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以及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教育指导当事人承担为人父母的责任。
“是我们失责了,以后我们会多关注孩子。” 钱某和赵某在收到教育令和告知书后,均表示会改正此前错误行为,并签下承诺书,保证今后一定要依法履行好家庭教育义务,重视家庭教育与孩子的品德培养,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教育子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下一步,莎车县人民法院将结合家事审判工作实际,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建立完善《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和《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随案发放机制,将“两书一令”与准予离婚的裁判文书一同送达当事人,为成年人父母开展正确的就家庭教育提供指引,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