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莎车县人民法院与莎车县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成功化解两起诉前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案情简介:2022年,胡某与蒋某签订用工合同,胡某在蒋某实际投资和控股的6家药店从事业务管理,约定胡某每月工资23000元,若蒋某出售上述药店,需将药店出售总价的6%支付于胡某。至2024年8月,蒋某拖欠胡某工资49000余元,且蒋某出售所有药店并未将出售价的6%价款支付胡某。胡某一边向莎车县人民法院起诉蒋某索要药店售价的6%,一边向莎车县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向蒋某索要工资。
化解过程:莎车县法院受理案件后,得知胡某向莎车县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向蒋某索要工资,经法院与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会商,胡某与蒋某之间两起纠纷由莎车县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同处理,经劳动委员会多次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莎车县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调解书,双方向莎车县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两起案件实现合并处理,高效化解,确保当事人权益得到保障。
索要工资往往会衍生其他案件,莎车县人民法院并未就按办案,而是以一次性解决纠纷、妥善化解为目的,充分发挥“法院+人民调解”的释能,力促双方纠纷一次性解决,既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下一步,莎车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解纷理念,加强能动履职,深化“法院+人民调解”,推动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